环球印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3-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环球印务(00279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炳全 联系电话:010-57601708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 联系电话:0755-829604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
(2)培训日期 2018 年 6 月 20 日、12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要股东减持、重组流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
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是 不适用
个月。”
发行人股东香港原石、比特投资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持有香港原石 100%股权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 25%股份的董
事蔡红军追加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陕西医药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0 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
期义务,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该转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陕药集团向发行人出具了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在作为环球印务股东期间,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环球印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不
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任何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环球印务或环球
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
2、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以及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经理),保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企业或组织履
行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 是 不适用
3、若环球印务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或组织将不再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
从事与环球印务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出现与环球印务同业
竞争的情形,环球印务有权通过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该业
务集中到公司经营。
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环球印务或环球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陕药集
团出具了《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与西安环球印
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环球
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
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环球印务及其 是 不适用
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避免向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
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环球印务资金。
(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
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
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
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
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公司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
守环球印务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
序。在环球印务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
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
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环球
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
导致环球印务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环球印务
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
承担。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环球印务
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4.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
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
行人股份。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
司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
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是 不适用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原石、比特投资分别承诺:
“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
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
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
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
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5.稳定股价的承诺
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
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通知
的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
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
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是 不适用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管承诺:
“本人(指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
据《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
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
小投资者利益。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工资、薪
酬、补贴等暂时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完成上述承诺的履行。如因未
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
偿。”
6.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 是 不适用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
司法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的计划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限于回购方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
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
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
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
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
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予以赔偿。”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指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工资、薪
酬、补贴等暂时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完成上述承诺的履行。如因未
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
偿。”
7. 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西安 是 不适用
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的控股股东及实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现就西安环
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宜做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涉及关于环球印务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本公司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下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
司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
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
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环球印务信息披露工作事宜所
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以及职权范围内其他董事和高管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四)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符合摊薄即期收益填
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是 不适用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本人为董事则承诺
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五)承诺当参与公司制订及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决策时,应
该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为董事则承诺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
即期收益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
司相关措施及本人的承诺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
相关规定作出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措施。如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工资、薪酬、补贴等
暂时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完成上述承诺的履行。如因未履行承诺导
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盛培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