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内容,以及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
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内容,对
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回购事项的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同意根据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内容,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
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将发行数量由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6,000,000
股的 20%,即 2,320 万股(含 2,32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 197,200,000 股的 20%,即 3,944 万股(含 3,944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 时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