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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吉宏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捷                         联系电话:0755-8275582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俊毅                       联系电话:0755-82755820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保荐代表人根据保荐协议中有关规定,在吉宏股
                                              份进行信息披露前,审阅其发布的包括历次股东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等事项在内的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有效地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不定期与公司进行沟通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否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关注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持续督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4 月 22 日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
的情况                                         能很好地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庄浩、庄澍、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作股份限售
  1      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是         不适用
         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庄浩、庄澍所作IPO稳定股价承诺:公司股票自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2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是         不适用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时,将采取包括回购股份、增持等
       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公司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
       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
       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
       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
 3                                                             是         不适用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
       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
       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
       (3)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
       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
       定后五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依
       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予以公
       告。
       庄浩所作股份增持承诺: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实施完毕
       后,如未达到规定的稳定股价终止条件,将依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于稳
       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
       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备案手续(如需),在获得批
 4                                                             是         不适用
       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
       持股份的计划。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
       司股份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总数的2%;(2)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5%。
       庄澍所作股份增持承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具体方案实 施完
       毕后,如未达到规定的稳定 股价终止条件,将依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于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
       份的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需),在获得批
       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
       股份的计划。
 5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是         不适用
       产,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
       担任董事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
       额的 2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担任董事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庄浩、庄澍所作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
       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
       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价格不
       低于减
       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2)减持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
 6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是         不适用
       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
       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数量: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的5%;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
       本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
       并由公司予以公告。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作股份减持承诺:厦门吉
       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
       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
 7                                                             是         不适用
       (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
       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门吉宏股份)的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届
       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
       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
       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100%。(2)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
       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大宗交
       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股份减
       持承诺: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
       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
       (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
       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
       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
       去本公司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8     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是         不适用
       个月至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
       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间接持有
       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100%。
       (2)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
       (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庄浩、庄澍所作股份减持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9     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是         不适用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
       股权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有关义务。
       庄浩、庄澍所作股份减持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10     公司股份数的 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    是         不适用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庄浩所作其他承诺:
       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
       工作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本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当时
11                                                             是         不适用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购回价格不
       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本人作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本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庄浩、庄澍所作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
12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是         不适用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庄浩所作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不与
       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本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
       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
       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将一律严格遵
13                                                             是         不适用
       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
       要求发行人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
       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庄浩所作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本人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吉宏股份及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本人作为吉宏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宏股份及其控
14                                                             是         不适用
       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不利用对吉宏股
       份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
       动。3、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吉宏股份全体股东之权益
       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
       律文件。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股份限
       售承诺:
15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是         不适用
       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再融资所作承诺: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2018年7月18
       日),公司根据所知悉的信息和工作安排,未来三个月内暂
       无其他确定性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若未来三个月
       内存在对于当前无法预计、可能出现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16     买,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另行筹资进行投资,不变相使用本    是         不适用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且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进行审批决策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
       及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
       的内容进行使用,按照法律法规及《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17                                                             是         不适用
       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定期核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专项报告,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随时接受监管机构和保荐
       机构的监督;不变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实
       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4
                                 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任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
                                 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创证券,保荐
                                 代表人变更为华创证券指定的张捷和黄俊毅。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捷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