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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3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董
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回购专
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0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专户所持全部股票653,700股过户至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的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0股。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2020年6月2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为222,593,699股。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222,593,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2,593,69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8,409,288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
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593,69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22,593,69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8,409,28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9 日。本次所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
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
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99                          庄浩
    2                  00*****789                                庄澍

    3                  00*****849                             张和平

    4                  00*****680                             贺静颖

    5                  08*****091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增股本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59,271,754     26.63%       41,490,228        100,761,982     26.63%

  高管锁定股         59,271,754     26.63%       41,490,228        100,761,982     26.6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321,945    73.37%      114,325,361        277,647,306     73.37%

    总股本           222,593,699    100.00%     155,815,589        378,409,288     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78,409,288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
收益为 0.8622 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咨询联系人:许文秀
    咨询电话:0592-6316330
    传真电话:0592-6316330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