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吉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员工均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
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有效融合公司发展与优秀人才的成长,完善利益共享及相应的约束机
制,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公司管理
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凝聚力,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 光:                             高 晶:




张国清:                            杨晨晖:




                                                     2022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