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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4
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亚朋先生、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廖生
兴先生
    (2)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杨晨晖先生、蔡庆辉先生、韩建书先生
    其中:王亚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庄浩女士为
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整体把控公司发展方向,重点负责公司新业务领域的市
场拓展及投资等事项,持续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张和平先生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王亚朋、庄浩、韩建书,召集人:王亚朋
    (2)审计委员会:张国清、蔡庆辉、张和平,召集人:张国清
    (3)提名委员会:蔡庆辉、杨晨晖,王亚朋,召集人:蔡庆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晨晖、张国清、庄澍,召集人:杨晨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2名职工代表监事白雪婷女士、何卓锴先生和1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胡官宏先生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白雪婷女士担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庄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吴明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瑶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文秀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和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朱瑶先生和许文秀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电话:0592-6316330
    2、传真:0592-6316330
    3、电子邮箱:zy@jihong.cn/xuwx@jihong.cn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庄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
    张和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副
总经理职务;
    王亚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
    龚红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负责公司业
务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红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光先生、高晶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光先
生、高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海营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但仍继续负责公司部分子公司精准营销广告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王海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4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7%。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
作,公司新一届管理团队包括创新务实的业务精英、资深行业专家、财务管理以
及证券投资方面的专业人士,整体趋向年轻化、职业化的决策层深度参与公司战
略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与落地实施等,持续推进以“创意为核心、
数据为驱动、结果为导向”的互联网思维全方位深入公司运营治理,在强化公司
业务定位和战略发展方向的同时,以更年轻的状态和活力面向市场,进一步彰显
公司持续聚焦以“创意为核心、数据为驱动、结果为导向”互联网产业的信心和
决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




附: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亚朋,男,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王亚朋先生
具有近二十年互联网营销行业从业经验,其分别于 2003 年、2006 年创立北京易赛诺科技有
限公司和郑州易赛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专注为出口企业提供海外整合营
销方案及技术服务,2017 年 8 月加入公司负责跨境电商业务,现为公司董事、董事长,贵州
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211,8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亚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庄浩,女,汉族,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现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贵州吉宏酱酒品牌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颐信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厦门市颐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吉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6,788,382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董事庄澍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公司董事、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张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
    庄浩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和平,男,汉族,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现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吉
联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永鑫纸业包装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638,925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庄浩女士为夫妻关系。
    张和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庄澍,男,回族,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现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吉宏环保包装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吉
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三零六零碳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4,671,025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庄浩女士为姐弟关系。
    庄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廖生兴,男,汉族,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石城县人大常委会、赣州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董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生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生兴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国清,男,汉族,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国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杨晨晖,男,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 年 7
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1992 年 2 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
系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硕士学位;1995 年 5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
业(CAD&CG),工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计算机应用技术研
究所所长、永泰人工智能研究院执行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晨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晨晖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蔡庆辉,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 5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厦门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公司独立
董事、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
究会理事、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庆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庆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韩建书,男,汉族,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
毕业于山西大学,生物系微生物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
(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
工程师,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建书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
面承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建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建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朱瑶,男,汉族,199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 年 7 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担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法务经理。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朱瑶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吴明贵,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级会计师。2011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为公司财务总监、厦门昊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明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明贵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白雪婷,女,汉族,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泉州
农业工程学校,2003 年 12 月起在公司业务部任主管职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主席、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雪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雪婷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卓锴,男,汉族,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
师范学院中文系,2008 年 5 月起任廊坊分公司采购部主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廊坊市
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中港包装制品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卓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卓锴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官宏,男,汉族,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 年 7 月
毕业于商洛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新疆九鼎金盛祥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鸿泰家具有限公司,现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官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官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
    1、钟钦才,男,汉族,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 至 1995
就读于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大专文化,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玉晶光电(厦门)
有限公司、台塑集团南亚塑胶管材(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安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
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钦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钦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许文秀,女,汉族,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福建
工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福建宏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
师助理、律师,2014 年 4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文秀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文秀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