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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含军)2018-04-2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含军)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 2017 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以谨慎、勤勉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年度召开董事                                                          是否两次连续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12                  0              0              否
     2、2017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独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的时间                                                               类型

        2017 年 3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1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同意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同意
                                          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 2016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同意

                                          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
                                                                               同意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2017 年 5 月   2017 年度第二次临
3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同意
          19 日           时董事会
                                          宜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7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4                                                                              同意
          31 日            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017 年度第五次临                                        同意
5                                         之独立意见
          22 日           时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     同意

                                          意见

      2017 年 10 月   2017 年度第七次临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
6                                                                              同意
          26 日           时董事会        见

      2017 年 12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7                                                                              同意
          12 日            次会议         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证券部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
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等,并对公司进行现场调
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主动检查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我将继续本着谨慎、
认真、勤勉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
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周含军)》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