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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政民)2018-04-2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政民)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 2017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承谨慎、认真、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
     1、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年度召开董事                                                      是否两次连续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12                  0              0              否
     2、2017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独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的时间                                                           类型

        2017 年 3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1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同意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同意
                                        使用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4 日             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 2016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同意

                                        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
                                                                             同意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2017 年 5 月    2017 年度第二次临
3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同意
       19 日            时董事会
                                        宜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7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4                                                                            同意
       31 日             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017 年度第五次临                                        同意
5                                       之独立意见
       22 日            时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     同意

                                        意见

    2017 年 10 月   2017 年度第七次临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
6                                                                            同意
       26 日            时董事会        见

7   2017 年 12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同意
           12 日       次会议      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调查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实地考察的机会,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
流,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通过及时了解媒体信息等渠道,多方面了解公司
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另外还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多次深入交谈,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
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
股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与执
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与治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五、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孙政民)》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