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公告 董事梁海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路遥先生、董事会秘书常道春先生、高管吕春 林先生、高管韩毅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部分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梁海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路遥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道春先生; 副总经理吕春林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毅平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董监高人员的股份减持区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 减持股份占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占计划减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间(元) (股) 持股票的 比例(%) 比例(%) 2018.2.7- 梁海华 集中竞价 14.682-18.47 600,000 96.77% 0.60% 2018.5.17 合计 — — 600,000 96.77% 0.60% 2017.12.18- 集中竞价 16.16-22.62 104,141 95.28% 0.10% 路遥 2018.5.8 合计 — — 104,141 95.28% 0.10% 2018.5.2- 集中竞价 16.28-18.39 482,125 90.60% 0.48% 常道春 2018.5.21 合计 — — 482,125 90.60% 0.48% 2018.3.9- 集中竞价 16.66-18.26 174,600 28.16% 0.17% 吕春林 2018.5.21 合计 — — 174,600 28.16% 0.17% 2018.2.7- 集中竞价 14.53-19 296,800 73.83% 0.30% 韩毅平 2018.5.17 合计 — — 296,800 73.83% 0.30% 合计 1,657,666 — 1.66% 备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00,725 2.50% 1,900,725 1.90% 梁海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181 0.63% 25,181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544 1.88% 1,875,544 1.88% 合计持有股份 437,250 0.44% 333,109 0.33% 路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813 0.12% 15,672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437 0.32% 317,437 0.32% 合计持有股份 2,128,500 2.13% 1,646,375 1.65% 常道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2,125 0.53% 50,00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6,375 1.60% 1,596,375 1.60% 合计持有股份 2,500,725 2.50% 2,326,125 2.33% 吕春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181 0.63% 450,581 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544 1.88% 1,875,544 1.88% 合计持有股份 1,610,025 1.61% 1,313,225 1.31% 韩毅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506 0.40% 105,706 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7,519 1.21% 1,207,519 1.21% 备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海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路遥先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常道春先生;副总经理吕春林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毅平先生本 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董事、副总经理梁海华先生; 监事会主席路遥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道春先生;副总经理吕春林先生 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毅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