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注到有关自媒体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三大客户南昌市欣鼎建筑材
料有限公司、江西中和盛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CERTUS AUTOMOTIVE INC.
与公司订单交易的真实性等问题提出存疑的报道。
二、澄清声明
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对上述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
如下:
(一)报道中所涉及的公司与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
鼎建筑”)、江西中和盛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盛泰”)订单的标
的产品最终用户均为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科技”),该两笔交
易均真实。公司与欣鼎建筑及中和盛泰的交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与欣鼎建筑的交易情况说明
南昌市政府为发展电子产业进行招商引资,于临空工业园区建设厂房及净化
车间供欧菲科技租赁使用。临空工业园区 4 号厂区工程由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临空置业”)开发,洪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宇
建设”)总包建设,欣鼎建筑分包其中部分工程。欣鼎建筑于 2016 年 9 月与公司
签订了 480T 纯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合同,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合计金额人民
币 3,762.50 万元(含税)。2016 年 11 月公司向欣鼎建筑交付相关设备,于当年
取得该设备的《验收报告》,相关设备所有权已转移给对方,公司不再控制该设
备,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方,该设备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经公司评估,欣鼎建筑经营情况正常,主要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审慎
判断后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入条件,收入确认谨慎,收入确
认时点合理(收入确认时点:产品销售收入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的销售收入,本公
司按合同(订单)的规定进行设计、加工制造并安装完成,客户予以验收合格后,
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收入确认当年公司收回货款 1,903 万元,2017 年收款
709.68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货款 2,612.68 万元,余款 1,149.82
万元逾期,逾期原因主要系:目前临空置业对整体工程验收尚未完成,欣鼎建筑
尚未与洪宇建设、临空置业结算所致,公司已采取专人跟踪及催收方式进行管理,
正与客户协商制定回款计划,确保逾期款项在后续都能够得到有效回收。该笔应
收账款逾期已超过 1 年,尚未超过 2 年,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依照会计准则中的
账龄分析法已按 1-2 年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 10%,共计提 114.98 万
元。该设备由欧菲科技用于生产经营,目前使用正常。
该交易情况如下图所示:
2、关于公司与中和盛泰的交易情况说明
欧菲科技为满足其生产需要,对临空工业园区 2 号厂区及设备进行改建,并
交由中和盛泰负责。中和盛泰于 2016 年 6 月和 9 月与公司签订了 160T 纯水处
理设备一组及 80T 纯水处理设备一组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 1,639.00
万元(含税)。2016 年 8 月及 10 月,公司向中和盛泰交付相关设备,于当年取
得相关设备的《验收报告》,相关设备所有权已转移给对方,公司不再控制该设
备,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方,该设备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经公司评估,中和盛泰经营情况正常,主要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审慎
判断后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入条件,收入确认谨慎,收入确
认时点合理。收入确认当年公司收回货款 1,026.4 万元,2018 年收款 423.1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货款 1,449.55 万元,余款 189.45 万元,其
中 180.85 万元应收账款逾期已超过 1 年,尚未超过 2 年,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
依照会计准则中的账龄分析法已按 1-2 年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
10%,共计提 18.95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与中和盛泰已初步达成逾期货款的
解决方案,预计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回相关货款。相关设备由欧菲科技
用于生产经营,目前使用正常。
该交易情况如下图所示:
3、现场核查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关报道后,立即组织公司代表、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代表及签字
会计师代表对相关客户及临空工业园区 2 号及 4 号厂区纯水设备进行现场走访,
核实了相关情况,确认该两笔交易真实。
(二)关于公司与 CERTUS AUTOMOTIVE INC.交易情况说明
CERTUS AUTOMOTIVE INC.(以下简称“CERTUS”)为大型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主要产品为汽车内外饰件,其客户包括“通用”、“宝马”等知名汽车品
牌。2013 年公司向 CERTUS 参股投资的珠海市赛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销售过全
自动 ABS 电镀生产线一条,合同金额 1,460 万元。并于 2017 年收回全部货款。
2016 年,CERTUS 在墨西哥投资新建工厂,公司与 CERTUS 于 2016 年 2 月签订
关于全自动 ABS 电镀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680 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4,558.11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完成相关设备生产,并经大鹏海关海运报关
向 CERTUS 完成交付,于当年取得相关设备的《验收报告》,相关设备所有权已
转移给对方,公司不再控制该设备,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
方,该设备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经公司评估,CERTUS 经营情况正常,主要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审慎判断后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
确入条件,收入确认谨慎,收入确认时点合理。收入确认当年公司收回货款 442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927.43 万元),2017 年收款 102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03.35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货款 544 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3,630.78 万元),余款 136 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874.39 万元)逾期,该笔应收
账款逾期已超过 1 年,尚未超过 2 年,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依照会计准则中的账
龄分析法已按 1-2 年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 10%,共计提 87.44 万元。
针对该笔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已采取专人跟踪及催收方式进行管理,正与客户协
商制定回款计划,确保逾期款项在后续都能够得到有效回收。
持续督导机构与会计师核查了该笔交易所涉及的销售合同、运输单、海关报
关单、验收单、回款凭证、深圳海关综合统计处出具的深圳海关统计查询数据证
明书,确认该笔交易真实。
(三)公司应收账款、现金流、存货、客户变动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
1、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定制产品。
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通常项目订单的执行周期较长。采取分阶段
结算的方式,即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分阶段结算合同价
款,一般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客户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
款;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基本完成设备制造时,通常客户会进行出厂前的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向公司支付相应比例的进度款;公司将产品运抵现场、按合同约定
对产品进行安装与调试,产品安装完毕并经客户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客户按合
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交货款;最后,客户留存部份合同款作为质保金。
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票据净额 1,050.02 2,030.36 667.46
应收账款净额 25,874.18 26,294.13 22,812.64
两者合计 26,924.20 28,324.49 23,48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6.32 -5,536.61 -2,871.98
由上表可知,2017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
(1)2017 年度公司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但有部分信用评级高、
订单体量大的客户,存在执行较高信用标准的情况。
(2)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
款,并有拖延付款的情况,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催收力度。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已采取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
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得到了有效控制,均有所下降,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在选择客户时注重考虑客户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择优选择付款能力和
付款信用有保障的客户;
(2)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方式进行认真评审,将收款
风险控制在合同执行前;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分工协作,加强信息跟踪与账款
的回收;
(4)实施与账款回收挂钩的营销考核办法。
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缩短应收账款回收周期,使得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了 2,896.32 万元。
3、存货增加的原因
(1)公司 2017 年末在手订单同比增加 4,908.28 万元,且已下单投产,导致
在产品增加。
(2)原材料价格上涨也导致在产品成本增加。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
大。以我司主要原材料之一不锈钢板 SUS304 为例,2017 年度相比 2016 年度价
格上升约 31.80%;其他黑色金属原材料 2017 年度相比 2016 年度价格上升约为
45.50%;电线、电缆价格上涨约为 18%;电气工控器件上涨约为 5%-10%。
(3)公司 2018 年 6 月末存货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 2017 年末在
手订单在 2018 年上半年继续投入及 2018 年上半年新签订单投产所至。公司产品
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才投产,因生产安装周期较长,部分订
单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故暂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2018 年 6 月末预收款项较
2017 年末增加 2,707.61 万元,随着公司下半年的收入确认,存货将会有所降低。
4、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为非标准化定制行业,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产品应用广
泛,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平板显示、消费电子、光伏、汽车、家电、光学、五金、
装备机械等。公司产品作为工业生产设备,销售收入受到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客
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发展规划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客户每年向公司采购
的设备订单量不具备持续性,存在一定波动,公司历年前五大客户都存在一定变
动,此现象在非标准化定制行业也较为普遍。
虽然公司历年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但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合作。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汉能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与公司有较大的签单量。
三、其他说明及必要提示
1、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信息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