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
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科达”、“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和科达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
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
液晶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清洗设
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海吉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
西安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和科达工业专用设备有限公司、东莞
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 总 额 的 100.00%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
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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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公司主营的精密清洗设备、电镀设备及水处理设备
的生产与销售,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战略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
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②企业重述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
陷的重要错报;
③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关注;
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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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义 定量标准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2.错报≥资产总额的 2%
重大缺陷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控制目标。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 4.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5.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2%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重要缺陷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6.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离控制目标。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 7.错报<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8.错报<资产总额的 1%
缺陷。 9.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③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
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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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5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 万元≥错报>500 万元
一般缺陷 错报<1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和科达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科达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和科达出具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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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通过询问和科达相关人士,查阅和科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
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和科达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和科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科
达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
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科达出具的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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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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