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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2019-04-3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
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