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5-1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深圳双诚睿见新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
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东田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0),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其前 20 个交易日即
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公司董事会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进
行了自查,和科达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深
证成分指数(399001.SZ)、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
(883131.WI)的涨跌幅情况入下:
和科达 深证成分指数 中小板综合指数 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
日期
收盘价格(元) 收盘点数(点) 收盘点数(点) 收盘点数(点)
2019/3/29 22.60 9,906.86 9814.94 2,301.24
2019/4/26 22.18 9,780.82 9577.38 2,272.28
涨跌幅 -1.86% -1.27% -2.42% -1.26%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
票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因此,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章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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