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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2019-05-1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深圳双诚睿见新材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东田光电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并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247.1625 万股,持股比例为 32.47%。该三人为公司创始股东,且合计持股
比例一直较为稳定,所有重大决策均在事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对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或任免、上市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能够产生
实质性影响,事实上构成了对上市公司经营上的共同控制。三人已就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锁定作出承诺,并已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就确保各方一致行动
作出明确约定,能够使三人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保持稳定。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签章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