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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及说明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及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科达”)
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
邹明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上述《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第二点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和科达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需和科达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就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
豁免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就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做出的如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
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股票数量的 15%,邹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25%,且转让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科达尚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和科达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需和科达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就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
豁免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就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做出的如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
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股票数量的 15%,邹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25%。”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和科达尚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更正后删除了“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补充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
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股票数量的 15%,邹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25%,且转让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发行人公告。

    (4)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
之日起本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
赔偿因本股东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股东履行承
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未违反上述承诺。上述
承诺(3)申请部分豁免,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否同意上述承诺(3)的部分豁免存在不确定性,
该部分承诺豁免的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拟调整原承诺“覃有倘、龙小
明、邹明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15%,邹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2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
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的部分内
容,豁免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

量的 15%,邹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 25%。”的承诺,其
余承诺条款均不作变更。
    公司于近期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0)、《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中关于豁免事项的含义均以此解释为准。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公告的更正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