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0-11-0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苏州盛熙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永新县嘉恒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弗兰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南浔产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腾宇祥贸易有限公司、惠
州讯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中冀惠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盛元行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惠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幼勖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历史文化
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联讯兴泰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吴科军合计持有的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
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
不存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
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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