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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7-1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俞祺先生、张艳女士的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俞祺先生、张艳女士的工作履历与工作表现,我们一致认为其符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3、俞祺先生、张艳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经了解,上述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俞祺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张艳女士为副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