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公司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并
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
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