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2-09-3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
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
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徐霁先生、王冠芳女士、曾麒麟先
生、沈颖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程先生、纪贵宝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对上述 6 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
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我们同意对上述 6 人董事候选人(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胡开梁、周铁华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