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深圳市 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处置全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
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聚焦核心业务,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本次交易事项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贵宝 刘 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