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核查意见2022-12-1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
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
对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拟出售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分别聘请两家
不同的评估机构是由于控制权变更影响,由不同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团队做出的决
策,且两家评估机构都具有证券资质,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两家评估机构具有合理
性。
(2)由于政策及市场因素的变化,公司管理层未来打算不再开展服务器相
关业务,难以确定未来的经营计划,且难以获取同类企业的成交案例。本次评估
不具备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评估的调整条件,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是合理的,也反应了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31日前标的公司的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对评估值的影响,同
时,标的公司的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对评估值不存在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以评估值合计数1,686.8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标的公司
净资产账面价值1,271.01万元作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762.28万
元较2022年7月31日的评估值1,686.83万元减少了9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在
过渡期较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减少了358.10万元,且预期在正式交割前亏损
预计还会进一步增加,另外出于快速处置变现回笼资金等考量,独立董事认为本
次股权转让定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贵宝 刘 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