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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科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
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合理的分红政策,
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
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
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和信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并严
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的证券
账户接受司法划转,被转入 37,482 股 ST 星星股票(股票代码:300256),转入

当天收盘价 2.93 元/股,当日收盘合计市值 109,822.26 元。本次交易为被动交易,

股票来源于人民法院依司法判决的划转,起因系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的债务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法院裁定债务人以股票抵债。

    我们认为,公司持有的股票为接受司法判决结果的被动行为,并非主动投资,
目的在于最大程度收回债务,减少坏账损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持有 ST 星
星的股票投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贵宝                  刘   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