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人员信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年末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6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167 人。
(7)业务收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9,64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54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37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
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003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
上市公司客户为 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涉及人员 5 名,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9 份。
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 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
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
的程度,综合考虑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定价。
2022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2023 年度审
计费用暂定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届时根据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
价格水平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和信
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
判断,一致认可和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和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
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和信可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和信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
技术支持力量,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任和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