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
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
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
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议案 16 项,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2 年度第一次临 《关于对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整改
2022.2.7
时监事会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度第二次临
2022.4.25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时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 年度第三次临
2022.4.29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时监事会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8.25
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第三次临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022.9.29
时监事会 案》
2022 年度第四次临
2022.10.17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时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五次临
2022.10.26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时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2022.12.12 《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赋予的职权,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决策
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
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查,
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格式符合相
关指引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
格执行了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积极做好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
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6、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8、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始终保持独立性,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依法治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和
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高公司整体运
作与科学管理水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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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