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关于商标无偿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7-11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3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无偿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与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郫县富森”)充分协商,公司与郫县富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成都签署《商
标转让协议》,无偿受让郫县富森拥有的注册号为“5601664”的第 35 类“ ”、
注册号为“1991841”的第 39 类“ ”和注册号为“1991842”的第 39 类
“ ”的注册商标(以下合称“协议商标”)。
郫县富森的股东为刘兵和刘云华。其中,刘兵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刘云华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郫县富森与公司
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刘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
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4 月 13 日至永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四川省郫县安靖镇林湾村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713066755H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人造板、木制品;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
材、土特产品(不含粮、棉、油)、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实际控制人:刘兵,持股比例 60%。
其他股东:刘云华,持股比例 40%。
2、主要财务状况
郫县富森近三年主要从事仓储服务和木制品贸易业务。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 798.99 万元、净利润 33.84 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
2,309.1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郫县富森的股东为刘兵和刘云华,刘兵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刘云华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郫县富森与本公司均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商
注册商标号 注册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标类别
广告;广告设计;商业信息;进出口代理;推销
2010.6.28—
35 5601664 (替他人);职业介绍所;商业场所搬迁;办公
2020.6.27
机器和设备出租;会计;自动售货出租
家具运输;搬迁;运输信息;商品包装;运输;
旅客运送;游艇运输;汽车运输;停车场;停车
2003.2.28—
39 1991841 场租赁;车辆租赁;贮藏;仓库出租;给水;配
2023.2.27
电;递送(信件和商品);旅行社(不包括预定
旅馆)(商品截止)
家具运输;搬迁;运输信息;商品包装;运输;
旅客运送;游艇运输;,汽车运输;停车场;停
2003.2.28—
39 1991842 车场租赁;车辆租赁;贮藏;仓库出租;给水;
2023.2.27
配电;递送(信件与商品);旅行社(不包括预定
旅馆)(商品截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商标由郫县富森无偿转让给本公
司。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协议条款
1、甲方同意将协议商标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无偿受让协议商标。
2、乙方承诺自协议商标转让完成(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同意甲方在与乙
方非同类和无竞争性关系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协议商标。协议商标具体许可使用
的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3、若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
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应书面告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该
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
本协议自然失效,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郫县富森自《商标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协议商标的注册证及其他
有关资料交付本公司。《商标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双方共同向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起协议商标的转让申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本公司对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
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公司无偿受让协议商标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郫县富森未发生任何
形式的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商标转让协议》等资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
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因公司加强包括商
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的需要,公司与郫县富森签署《商标转让协议》,
本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本次公司与郫县富森签署《商标
转让协议》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
和刘义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交易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与郫县富森签署《商标转让协
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
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公司无偿受让协议商标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转让暨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商标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