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富森美: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2-0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全资子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就拟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
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出售房产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内容合理,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
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黄旭、严洪、罗宏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