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洪)2018-03-2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17 年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的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严洪 4 1 3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2017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1 次股东大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被选举
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在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被
选举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自 2017 年 9 月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2017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17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17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调
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和《关于使用临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上,本人关于提名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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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本人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细致地查阅有关资料,适时提出自己
的观点和意见,同时从公司业务发展、资金运用和风险投资等方面提出专业性建
议和独立意见。
2017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
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通过不断学习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和公司利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并不断提高自己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
询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促进公司良好发展。
独立董事: 严洪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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