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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森美: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3-28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森美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学军                    联系电话:13308171283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洪波                    联系电话:139808986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不适用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11.2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及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承诺
 2、刘兵、刘云华、刘义出具的承诺:
                                          是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股份锁定承诺;
(4)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
(5)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
(6)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7)关于物业权属瑕疵问题的承诺函;
(8)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3、王晓明、岳清金、程良、张凤术、
何建平、吴宝龙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是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4、古时银、黄旭、张荣明、严奉强、
张新民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是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5、联创永津、上海德润、泰泽九鼎、
博源天鸿出具的承诺:                     是
(1)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李学军、胡洪波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