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4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4 日 10:00 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 B 座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8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有 3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上 56 名激励对象合计放弃限制
性股票 95.00 万股,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3 名调整为 14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601.30
万股调整为 506.30 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
数量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
名单和权益数量相符。
1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
予以相应的调整。自《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授予期间,公司
已实施完毕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
14.83 元/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14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5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14.83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
50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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