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独立董事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07-0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 2018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意向出资人共同出资
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充分利用各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和社会资源,发
挥各方优势,实现共享整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公司产业战略布局,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
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王晓明先生,
因此本次交易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明依照有
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同时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独立董事:黄旭 、严洪、罗宏
二○一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