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12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
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由于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余洪先生自 2018
年 9 月 6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
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33 元/股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4,506.30 万股
变更为 44,499.7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4,506.30 万元变更为
44,499.70 万元。公司将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具体内容分
别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公司 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
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8 年 11 月 9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3 日,每日 9:00—12:00、14: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
富森创意大厦 B 座 21 层;
联系人:易盛兰、谢海霞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邮政编码:610041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