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和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3、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盛毅、严洪、罗宏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