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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森美: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2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持
有公司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0%),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15 个
交易日后至未来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 股(减
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
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股)    持有股份总数占总股本比例

    程良         监事会主席           75,000                  0.0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二期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1
                        (股)           公司股份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程良              ≤18,750              ≤25%          0.0025%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15 个交易日后至未来 6 个月内。具体
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
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股份比例等将相应
进行调整。

    (二)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程良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作出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
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程良先生在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作出有关股份锁定
承诺如下:(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返还公司;(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良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
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2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
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程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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