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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森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2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
厦 B 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计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607,227,1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776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0,605,9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895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数量 6,621,1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0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7,444,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823,74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6,621,165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880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7,2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78%;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3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220%;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666%。

                                            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7,2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78%;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3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220%;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66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7,2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78%;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3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220%;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66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07,22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4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86%;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3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07,2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78%;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3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220%;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666%。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7,22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4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86%;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7,22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4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86%;反对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47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813%;反对3,756,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618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68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49.5364%;反对3,756,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50.46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7,22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4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86%;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比例为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7,22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7,44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86%;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14%;

                                  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比例为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芳菲、滕达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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