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富森美: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富森
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就拟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刘兵先生持有公司 43.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
为成都川商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商陆号”)的有
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兵先生和川商
陆号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公司投资设立的共青城储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储兴基金”)与川商陆号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投资设立的储兴基金与关联方川商陆号共同对外投资事项,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盛毅 、严洪、罗宏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