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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森美: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7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投资设立的共青城储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关联方成
都川商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参与股权受让事项。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造成较大影
响。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设立的共青城储兴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储兴基金”)与关联方成都川商陆
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商陆号”)分别与中兴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中兴通讯持
有兴储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储世纪”或“标的公司”)股权,其中
储兴基金以 6,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兴通讯持有标的公司 2.76%的股权,川商陆
号以 6,201.1629 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兴通讯持有标的公司 2.86%的股权。
    (二)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储兴基金 99.90%的份额,公司对该投资基金具有控制权,并
且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表报范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川商陆号
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1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刘兵先生和川商陆号为储兴基金和公司关联人,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都川商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QW3U2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都川商兴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 6
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 C 区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
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资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2、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持有份额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比例
成都川商兴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普通合伙人        100         1.25%
          有限公司
              刘兵              有限合伙人       4,240        53.00%
广州风神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40        21.75%
  四川万汇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7.50%
            李小东              有限合伙人        600          7.50%
              陈雷              有限合伙人        240          3.00%
            刘柯菊              有限合伙人        240          3.00%

                                    2
            杨国海               有限合伙人        120          1.50%
              洪勇               有限合伙人        120          1.50%
                     合计                         8,000         100%
    3、财务情况
    川商陆号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该企业成立至
今暂无投资项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川商陆号总资产为 100.12 元,净资
产为-1199.88 元;2020 年 1-12 月,川商陆号营业收入为 0 元,营业利润为-199.89
元,净利润为-199.8 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川商陆号净资产为
65,729,779.36 元;2021 年 1-11 月,川商陆号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649.76
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兵先生为川商陆号的有限合伙人,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川商陆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川商陆号与公司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5、经查询,川商陆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873X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自学
    注册资本:461343.489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
输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计
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
系统、防灾报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
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

                                     3
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通信电源及配
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及
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冷通道、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
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包境外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
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
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得资质证书后方
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及其他说明:公司和储兴基金与中兴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
查询,中兴通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名称:兴储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0552701X
    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注册资本:105252.663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富仓路 6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
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
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
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4
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兴储世纪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兴储世纪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出资比例(%)

           自贡市金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7,131.7829        25.78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23,255.8140        22.10

                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12,403.1008        11.78
  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780.1147         4.54
                    合伙)
  青创伯乐大海(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732.3136         4.50
                (有限合伙)
  共青城凯旋机会成长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3,203.2236         3.04
              业(有限合伙)
  成都川商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2,964.2270         2.82
                      伙)
  厦门诺延星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68.0688         2.72

  共青城储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68.0688         2.72

      四川鼎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390.4655         2.27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2,390.0574         2.27
              业(有限合伙)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12.0459         1.82

   成都云钛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3.0402         1.59

                     侯为贵                   1,550.3876         1.47
  青创伯乐上善(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34.2793         1.36
              (有限合伙)
  荆州慧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434.1977         1.36
                  伙)
  珠海横琴贡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7.0000        1.01%
                                        5
  珠海横琴贡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38.4496       0.99%

  共青城兴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6.1862        0.91%
  广州海汇科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56.1862        0.91%
                  伙)
  广州睿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6.1862        0.91%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956.0229        0.91%

  成都川商兴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32.1224        0.89%
  青创伯乐星辰(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25.8126        0.50%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贡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1.9379        0.49%

  珠海横琴贡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1.5714        0.34%

                  合计                     105,252.6632       100

    3、兴储世纪业务情况
    兴储世纪成立于 2007 年,是全球知名的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
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业务,定位为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提供商,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运营(含 EPC 及运维服务)业务、光伏逆变器业务、储能业务
三大业务。兴储世纪已有及研发产品包括发电侧产品、控制逆变类产品、储能类
产品、新能源负载类产品、新型电芯&关键材料五大类产品。具体产品系列包括
光伏组件、便携式交直流电源、离网户用储能、光储一体机、分布式储能、并离
网户外储能柜、集装箱式大型储能、通讯一体化电源、离网光伏逆变器、分布式
工商业光伏逆变器、电采暖等系列产品。
    兴储世纪致力于为海内外客户提供一流的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包括风光水
储充多能互补与协同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工程设计与实施、能
源管理与优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兴储世纪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工程
经验,形成了一流的技术研发、工程实施和市场开拓团队,全方位保障兴储世纪
业务的开展,市场遍布国内的大部分区域以及海外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欧
洲市场。
    4、其他情况


                                   6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股
权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
碍股权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储兴基金与中兴通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共青城储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股权转让
    1.1 转让方将以人民币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简称“股权转让
价款”)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和出售、且受让方同意自转让方受让和购买标的公
司注册资本 2,868.0688 万元(大写:贰仟捌佰陆拾捌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简
称“标的股权”)。
    1.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2.76%的股权,对应标的公
司注册资本 2,868.0688 万元(大写:贰仟捌佰陆拾捌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
    2、先决条件
    2.1 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全部实现:
    (1)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双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审批机关的批准(若涉及)均已获得且没
有被撤销;
    (2)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所有原股东书面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有权但无义务在任何时候豁免上述先决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
    3、违约责任
    3.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或职责;
    (2)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保证与承
诺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作假或误导;
    3.2 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在不影响其他方(守约方)在本协议下其他权
利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7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
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为本次股权转让而实际发生的
所有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法律、会计、税务和技术顾问的费
用、验资费用),以及违约方在订立本协议时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
    (4)根据本协议第 7 条约定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上述救济权利是可累积的,不排斥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或救济。
    3.3 若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转让方
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如有),且有权根据本协议第 7.2 条
终止本协议。
    3.4 本协议一方对违约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索的弃权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
效。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
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4、其他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税费(如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于本协议首部载明
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川商陆号与中兴通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成都川商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股权转让
    1.1 转让方将以人民币 6,201.1629 万元(大写:陆仟贰佰零壹万壹仟陆佰
贰拾玖元整)(简称“股权转让价款”)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和出售、且受让方同
意自转让方受让和购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2,964.2270 万元(大写:贰仟玖佰陆
拾肆万贰仟贰佰柒拾元整)(简称“标的股权”)。
    1.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2.86%的股权,对应标的公
司注册资本 2,964.2270 万元(大写:贰仟玖佰陆拾肆万贰仟贰佰柒拾元整)。


                                    8
    2、先决条件
    2.1 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全部实现:
    (1)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双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审批机关的批准(若涉及)均已获得且没
有被撤销;
    (2)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所有原股东书面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有权但无义务在任何时候豁免上述先决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
    3、违约责任
    3.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或职责;
    (2)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保证与承
诺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作假或误导;
    3.2 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在不影响其他方(守约方)在本协议下其他权
利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
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为本次股权转让而实际发生的
所有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法律、会计、税务和技术顾问的费
用、验资费用),以及违约方在订立本协议时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
    (4)根据本协议第 7 条约定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上述救济权利是可累积的,不排斥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或救济。
    3.3 若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转让方
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如有),且有权根据本协议第 7.2 条
终止本协议。
    3.4 本协议一方对违约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索的弃权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
效。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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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4、其他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税费(如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于本协议首部载明
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由出资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据此,
储兴基金以 6,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兴通讯持有标的公司 2.76%的股权。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储兴基金的上述对外投资符合其投资方向,目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性
影响。从长远来看,将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产业战略布局,使
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
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
作用。
    (二)存在的风险
    投资项目存在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使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
投资回收期;并且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有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该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类运营
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八、关于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兵
先生为川商陆号的有限合伙人,川商陆号为公司关联人,公司投资设立的储兴基
金与川商陆号共同对外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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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川商陆号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刘兵先生持有公司 43.70%股权,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川商陆号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兵先生和川商陆号为公司的关联人,本
次公司投资设立的储兴基金与川商陆号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对董
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独立董事
一致认为:公司投资设立的储兴基金与关联方川商陆号共同对外投资事项,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投资设立的储兴基金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储兴基金的投资方向,帮
助公司获取新业务发展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直接持有储兴基金 99.90%的份额,公司对该投资基金具有控制权,
并且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表报范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川商陆
号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刘兵先生和川商陆号为储兴基金和公司关联人,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
刘义先生之弟,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
刘义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同时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储兴基金参与本次对外投资。

    十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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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储兴基金与中兴通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川商陆号与中兴通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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