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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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富森美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
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事项
决策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1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监事会会议 会议时间 主要议案 审议结果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四届监事
7.《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 会第二十次 2021.3.30 决议通过
8.《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会议
案》
9.《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12.《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的专项说明》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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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14.《关于制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
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2 会第二十一 2021.4.27 决议通过
正文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部分有限合伙
3 会第二十二 2021.6.11 决议通过
人和普通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1.《关于批准报出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
4 会第二十三 2021.8.30 的议案》 决议通过
次会议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5 会第二十四 2021.9.30 决议通过
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四届监事
案》
6 会第二十五 2021.10.22 决议通过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次会议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第五届监事
案》
7 会第一次会 2021.11.9 决议通过
2.《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
议
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8 会第二次会 2021.12.8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通过
议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2021 年共计列席 9 次董事会,参加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
会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情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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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
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执行国家会
计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情况,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
漏,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
写字楼管理服务、进出口业务代理、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
均分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
况相符。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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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未达成且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80,320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2021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八)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资产置换事项。
(九)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1 年,公司发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以及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等对
外投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公司的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内幕交易等情形。
五、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
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
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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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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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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