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拟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阅《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盛毅、严洪、罗宏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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