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
产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8 年 4 月 24 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所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资
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公司对 2017
年 4 月 28 日前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新准则进行了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及前
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
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
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