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33,531,43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61.8201%。 中小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317,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6,000,000 股的0.6099%。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今天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133,531,433 股, 占公司股份总216,000,000股数的61.8201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16,000,000股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上述 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48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