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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33,531,43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61.8201%。
   中小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317,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6,000,000
股的0.6099%。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今天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133,531,433 股,
占公司股份总216,000,000股数的61.8201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16,000,000股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上述
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48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5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7,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