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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刘杰、杨晗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刘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2,77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02%)。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收到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2018 年 7 月 19 日分别卖出了 151,389 股,完成了减
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刘杰        竞价交易      2018-7-19   9.03           151,389      0.0701%
杨晗鹏      竞价交易      2018-7-19   9.03           151,389      0.07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杰         合计持有股份     605,556   0.2804%     454,167   0.2103%
             其中:           151,389   0.0701%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4,167   0.2103%     454,167   0.2103%
杨晗鹏       合计持有股份     605,556   0.2804%     454,167   0.2103%
             其中:           151,389   0.0701%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4,167   0.2103%     454,167   0.2103%



    二、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将提前 3 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4、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未出现上述(2)中所述情况,故锁定期无需延长 6
个月;同时减持股东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
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