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864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18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4,1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9,000,0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12,180,000.00 元共
计人民币 311,18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同
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承
担公司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使用募集资金 27,820 万元增资惠州同为数码科技
有限公司,其中 2,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3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7,286.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编号天健审〔2017〕3-4 号《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对此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 2017 年 1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公告。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115.62 万元(含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7,286.6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18.66 万元(含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和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4,300 万元,未含未到
期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4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
状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
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5 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六、公司说明与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
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
   5、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
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
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同意公司使用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同为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
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同
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同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同为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同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