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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0-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对同为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计划、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出具的承诺,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864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18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4,1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9,000,0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12,180,000.00 元共
计人民币 311,18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
                                     1
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四个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                  14,228             14,118
    2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                     9,842              9,84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60              3,860
    4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80              2,080
                合计                                30,010             29,900

   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同
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承
担公司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使用募集资金 27,820 万元增资惠州同为数码科技
有限公司,其中 2,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3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7,286.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编号天健审〔2017〕3-4 号《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115.62 万元(含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7,286.6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18.66 万元(含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和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4,300 万元,未含未到
期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三、关于同为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1、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使用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4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2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根据项目实
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
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
下:
   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④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
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
   ⑤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
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或
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0 月 17 日,同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
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同为股份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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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利燕                张剑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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