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18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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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
1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二项议案同时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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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权。独立董事彭学武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采取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议案
议案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2.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3.00 √
事宜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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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但不得迟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 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邮编:518057,传真:0755-3310477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谷宁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guning0104@163.com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
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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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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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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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
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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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
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
(草案)》及其摘要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3.00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
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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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
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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