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填制的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国信证券指派担任同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公司组织机构建
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与公司有
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
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审慎核
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为股份填写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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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利燕 张剑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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