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 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彭学武 毛明华 黎奇峰 王蒲生 2019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