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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5 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
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
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要求,现对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
的运输费用执行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
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
运输费用列报于“销售费用”。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列报于营业成
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新收入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
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中,相关运输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毛利、毛利率、销售费用等财务指
标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