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2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毛明华、黎奇峰、王蒲生、曾迈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