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128048 证券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 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公 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信用证、贸易融资等 信贷业务。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周建娥、季颖、汪激清 分别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 交易金融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公平原则 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9 年关联 2018 年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原则 交易预计额度 业务余额 日常银行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 公平原则 10,000 5,000 业务 协商订立 公平原则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 5,000 0 协商订立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 公平原则 授信类 15,000 13,000 有限公司 协商订立 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平原则 授信类 11,000 7,299.83 公司及关联企业 协商订立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 公平原则 授信类 5,500 2,450 联企业 协商订立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公平原则 授信类 1,000 259.6 有限公司 协商订立 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 公平原则 授信类 2,000 2,000 公司 协商订立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 公平原则 授信类 1,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订立 公平原则 关联自然人 贷款 1,500 1,054.06 协商订立 合计 52,000 31,063.4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2018 年末 实际发生额占同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类别 业务余额 类业务比例(%)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 5,000 0.08 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 - -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 3 授信类 13,000 0.22 有限公司 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4 授信类 7,299.83 0.12 公司及关联企业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 5 授信类 2,450 0.04 联企业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6 授信类 259.60 - 有限公司 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 7 授信类 2000 0.03 公司 8 关联自然人 贷款 1,054.6 0.02 合计 31,063.49 0.5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不适用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21 亿元,公司法人代 表:沈彬。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 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等。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总资产 14,868,128.59 万元,净资产 6,805,920.42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合计 10,381,664.88 万元,净利润 1,143,052.51 万元(合 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 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 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为张家 港市人民政府全资控股,法人代表:何胜旗。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售。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总资产为 2,464,234.96 万元,净资产 1,064,778.69 万元,营业总收入 2,975,889.15 万 元,净利润 132,731.27 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 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4,550 万 元,法人代表:陆江山。经营范围:授权管理范围内公有资产经营。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总资产 8,331,721.62 万元,净资产 2,618,577.58 万元,营业收入 354,967.50 万元,净利润 16,726.41 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的 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四)的 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 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公 司法人代表黄和芳,经营范围:特种天然纤维纱线、氨纶纱线、印染布、大整理 布、纺织品、针织品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42,343.97 万元,净资产 32,878.14 万元,2018 年 1-12 月,主营业务收入 37,299.51 万元,净利润 2,868.44 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黄和芳, 经营范围: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氨纶纱线、特种天然纤维纱制造、加工、销 售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44,674.91 万元,净资产 24,007.21 万元, 2018 年 1-12 月,主营业务收入 26,515.67 万元,净利润 852.26 万元(未经审 计)。 江苏新芳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黄培祥,经营 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针纺织品、购销。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3,330.17 万元,净资产 1,963.69 万元,2018 年 1-12 月,主营业务收入 19,423.65 万元, 净利润-73.4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黄和芳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高 管。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36,888 万元,法人代表:郁全和。公司主要经营范 围为普通货运;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及收益;医疗投资、健康产业投资等。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的总资产 1,176,682 万元,净资产 579,357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 703,370.38 万元,净利润 37,676.08 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为郁 全和。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门窗料、铝制散热片及相关铝制品;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66,957.52 万元,净 资产 40,027.22 万元,营业收入 54,314.31 万元,净利润 3,202.95 万元(未经 审计)。 长江润发(宿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800 万元,法人代表为郁霞秋,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以及相关贸易业务,镀锌彩涂层板、耐指纹板、铝型材、 纱线、化工产品、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金属制品加工销售。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总资产 48,860.84 万元,净资产 33,979.3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9,707.34 万元, 净利润 159.21 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郁霞秋与之近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该关 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7780 万元, 法人代表曹文铭,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4,334,104.60 万元,净资产 397,083.03 万元,营业收入 145,334.88 万元,净 利润 51,584.46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季颖担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法 人代表卢文良,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公路养护工程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186,441.46 万元, 净资产 48,413.6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1,081.71 万元,净利润 9,775.76 万元 (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陈富斌担任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7437.60 万元, 法人代表邬品芳,经营范围:发动机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油改气);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 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391,719.54 万元,净资产 183,470.56 万元,营业收入 144,541.87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2.23 万元(合并口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汪激清担任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内部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总行信贷 审批委员会成员、特殊资产经营部负责人、分行的行长、副行长; 2、公司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我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 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的银行授信业务,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额度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预计的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公司 预计的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 根据张家港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3、上述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 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范 性要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张家港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