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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家港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38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张家港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 683,520,5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07,956,428 股的 37.81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 593,006,2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8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
          份 90,514,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调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调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
1.00                                683,458,204       99.9909%   62,300 0.0091%    0            0   通过
       行规模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尹夏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